概述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继2017年末和2018年6月发布的财务报表格式修订,以及2018年9月发布的对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之后,财务报表格式的又一次变化。主要应对分阶段实施的新租赁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该通知将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文的解读主要针对上述通知的内容与财政部在2018年及以前发布的历次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相比,发生变化的主要信息。如欲回顾历次修订的内容,可以访问【安永中国会计通讯——特刊】查找有关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期刊。
适用对象
注:“格式一”和“格式二”分别对应通知的附件1和附件2。
格式一
资产负债表的变化
——报表项目变化:两项分拆、一项新增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
——项目说明变化
►“其他权益工具”:该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期末账面价值
►按照采用折旧(或摊销、折耗)方法进行后续计量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非流动资产,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折旧(或摊销、折耗)的部分,仍在各该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
►“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利润表的变化
——报表项目变化
►“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下一行
——项目说明变化
►关于“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利息收入”应反映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确认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
►列入“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通常包括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损失;企业在不同交易中形成的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和损失不得相互抵销,分别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填列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内容删除了债务重组利得和损失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变化
——项目说明变化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该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格式二
资产负债表的变化
——报表项目变化:两项分拆、四项新增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新增“使用权资产”项目反映承租人企业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新增“租赁负债”项目反映承租人企业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期末账面价值
►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
——项目说明变化
►补充“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其他权益工具”项目说明
►按照采用折旧(或摊销、折耗)方法进行后续计量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非流动资产,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折旧(或摊销、折耗)的部分,仍在各该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租赁负债,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反映
►“其他应收款”项目中的“应收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目中的“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尚未收到或已到期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
利润表的变化
——报表项目变化:一项新增,两项位置调整
►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项目说明变化
►补充“研发费用”、“财务费用”项目下的“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一)持续经营”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说明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变化
——项目说明变化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该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