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国税局针对非居民税收风险管理力度,组织开展全市股息、红利非居民税收专项检查,确定了15户重点评估企业,确定风险点27个。截至2014年底,已评估核查入库非居民企业所得税924.66万元,滞纳金9万余元。
该局高度重视非居民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将其列为年度重要事项予以安排。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市局主管科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由各县区局分管领导、法规科科长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组织学习了相关文件和税收政策,讨论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细化了各阶段的工作步骤和目标。
为保证检查质量,该局首先抽调18名各级稽查能手和征管能手参与此项工作,为专项检查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其次是科学分组。将18名检查组成员进行科学搭配,划分成6个核查小组,选择业务好、能力强、有责任心的税务干部担任组长。在确定实地检查路线时,充分考虑各县(区)地理位置等因素,尽量合理安排,保证效率;再次是做好业务培训。为提高本次检查的质量,该局认真准备培训材料。侧重从实战的角度出发,将总局列明的5项风险提示细化为15个易理解、好操作的项目,并结合四个具体案例拓宽大家的思路,尽量让每个成员明白本次核查“看什么、怎么看”,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与此同时,该局加强部门协作,细化自查环节,为开展专题检查提供一手资料。在本次专项检查中,该局各县、区局政策法规部门和税源管理部门协作配合,对企业自查和《企业自查报告》进行严格把关。一是确定外商投资企业历年利润实现情况、历年利润分配情况以及截至2013年底企业留存的未分配利润金额;二是企业对照总局《股息、红利非居民税收风险要点》中的五项风险提示,逐条写出自查情况,最大限度的排除风险;三是明确《企业自查报告》的上报格式,尽量确保自查报告内容详实,数据准确。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案头分析,确定重点检查企业,为开展专项检查提供明确方向。
首先,根据县(市)、区局收集的涉税信息和《企业自查报告》、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等资料,由6个检查组对97户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了案头分析,并结合CTAIS系统申报信息,初步列出了可能存在涉税风险需要进一步核实的50户企业名单;其次,6个检查组带着问题进行了实地核实。通过查看董事会每年的会议记录、外方未分配利润对应的金额在企业的流动情况、境内企业对外国母公司、附属及关联方贷款信息等资料,及时跟进,开展风险应对。最终确定15户高风险企业转入纳税评估环节。截至目前已完成其中4户企业的纳税评估,比如否定了某企业境外香港股东“受益所有人”身份,组织入库税款300余万元;某企业境外股东未在规定时间内入库税款,补缴滞纳金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