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护纳税人权益,洛阳市洛龙区国税局经过不断探索和尝试,逐步建立起了规范化的纳税人维权快速反映机制。
一是受理人员扩大化。洛龙局打破岗位界限,明确由全体人员担任纳税服务维权员,在日常工作中,每一名工作人员除了履职尽责以外,同时肩负着随时收集反馈纳税人的诉求的任务。二是登记诉求格式化。洛龙局专门设计制作了《纳税人问题反映服务投诉登记本》,各单位人手一本,登记包括诉求人基本信息、登记日期、受理人和诉求描述、诉求人联系方式,处理最长时限等内容。三是处理问题及时化。洛龙局局属各单位指派业务骨干随时分析纳税人诉求,对科室能够解决的立刻解决;对超出科室职权范围的,提交局纳税服务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待问题解决或确定解决方案后及时反馈纳税人。四是区局将登记在册的纳税人的诉求及处理结果,定期汇总,对发现的纳税服务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以科室为单位上报局纳税服务领导小组,由区局纳税服务领导小组讨论形成指导意见,以通报的形式发布,要求全局共同改进提高。
近期,部分纳税人注销申报清缴税款时形成的异常滞纳金问题,就是这种机制发挥作用,由区局多部门联动,使纳税人的诉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了妥善解决,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