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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5%”看中小微企业

发布日期:2015-03-11 作者:本站

  在3月2日下午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吕新华在谈到中小微企业时表示,中小微企业对GDP的贡献超过了65%,税收贡献占到了50%以上,出口超过了68%,吸收了75%以上的就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初步测算,2014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636463亿元人民币。按照65%的比例计算,中小微企业创造的GDP达到413700.95亿元人民币,比日本GDP还要高(据外媒测算,日本2014年GDP约为4.8万亿美元,约合30万亿元人民币)。

   更为重要的是,中小微企业吸收了75%以上的就业。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有所减缓,结构性就业矛盾可能会更加凸显,这对“保就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中小微企业的吸纳就业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吕新华还表示,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的推动力量,要适应新常态,实现转型升级就要依靠技术创新。为什么这么说呢?有数据显示,2010年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中小微企业比例达到82.6%.由此看来,中小微企业还是我国推动技术创新的主力军。

   2014年以来,我国政府已出台多项措施,从审批、税收和融资等多个方面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未来,随着改革进程的推进,相信政府还会继续为中小企业的发展铺路搭桥,遮风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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