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新常态下的组织收入工作,沂水县地税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提高收入质量,防范执法风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定信心、坚持原则,细化措施、强化落实,实现收入规模、质量同步提升。
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把握收入质量"生命线".认真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既坚决制止有税不收、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等行为,又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真正实现税收收入没有水分的增长。
二是强化收入调度预测,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全面开展税源普查,摸清存量税源底数,深入挖掘潜在税源,不断壮大地方税源规模,加强重点税源控管,在底数清、情况明的基础上加强税收收入测算,科学分解收入任务,把握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力度、节奏和重点,牢牢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
三是抓好综合分析比对,查找税收收入"增长点".依托"临沂地方税收管理工作平台",加强涉税信息的分析比对,建立数据分析制度,通过综合分析比对,深入挖掘税源潜力,查找管理漏洞,及时堵漏增收,确保应征税款按时足额征收入库。
四是落实相关工作制度,提高工作纪律"约束力".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深入落实《税收质量督察约谈制度》,强化日常考核管理,加大督查约谈力度,定期调度收入进度、通报收入质量,按照分级管理、权责一致、有错必纠、惩教结合的原则,对发现的收入质量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加强组织收入工作执行力和纪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