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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退拦路虎,税务总局助企业“走出去”

发布日期:2017-05-09 作者:本站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企业“走出去”热情高涨,但投资依然谨慎,除了要考虑投资东道国原材料、人力、融资成本、市场前景等方面外,了解当地税务制度环境并消除潜在税务风险,也是横在企业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务制度环境复杂多变,针对“走出去”企业对境外税收信息收集困难,部分企业遇到投资东道国涉税争议、遭到双重征税“痛点”,近些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基本涵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59份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并开通12366“走出去”纳税服务热线,打破税收信息不对等这一瓶颈。

另外,税务总局充分利用税收协定项下的双边协商机制,结合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领域,积极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争议,2013年至今共开展双边协商181例,消除国际重复征税131.8亿元,不少“走出去”企业直接受益。

打破税收信息不对称

对投资东道国税收制度的不了解,曾是部分企业“走出去”的拦路虎。

输配电设备制造商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财务总监郑典富告诉第一财经,公司在海外投资时碰到的一大难题就是了解投资国的税制。

“我们雇人去网上搜集投资东道国税务信息,但不敢确定信息的准确性;去投资东道国税务当局咨询一些税务问题,有时候一个国家两个税务机关给出的答复竟然不一致,这里隐藏了比较大的税务风险。了解投资东道国的税收制度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郑典富称。

而据了解,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曾为翻译“涉外税收协议”支出了20万美元。

由此可见,企业海外投资中税务考量因素重要性不言而喻。

具有16年海外投资经营经验的格力电器(巴西)有限公司,在巴西投资中总结了一句名言:“在巴西,离开了税务,一切重大决策都免谈。”

“以往缺乏对境外税收信息的了解是制约工作开展的一个主要瓶颈,但目前情况已逐步扭转。”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国家税务总局对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95个国家和地区全面开展了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并建立了“一带一路”税收服务网页,分国别发布对外投资税收指南、介绍税收政策、提示税收风险。

截至2017年4月底,税务总局共发布了59份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基本涵盖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境外其他主要投资目的地。这些指南主要围绕境外投资目的地整体营商环境、主体税种、征管制度、双边税收协定(协议或安排)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

“五一”之前,国家税务总局在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举行《国别投资税收指南》新闻发布会,图为大数据显示国别税收情况。

与之配套,税务总局还专门设立了“一带一路”税收服务网页,依托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推出“双语”服务,开通12366“走出去”纳税服务热线专席,为企业“出海”提供“精准导航”。

郑典富表示,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指南很好地解决了企业海外投资中税收信息不对称问题,帮助企业节省了一笔成本,让企业可以提前防范境外投资税收风险,更有底气走出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薛佳斌在收到新疆税务部门编写的《中亚五国税典译本》时也感慨,给力的税收服务让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的脚步更自信了。2017年,由该公司承建的项目让塔吉克斯坦首都告别了20年冬季限电的历史。

力挺企业解决涉税争议

由于国家间税收征管差异、税收歧视或不公平待遇,部分走出去的企业遭到投资东道国涉税争议,被要求补缴大额税款。

比如,由于征管差异,某国向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提出要征收2009-2013年税款和滞纳金1635万美元。在埃塞俄比亚投资设立鞋厂的广东东莞华坚集团,被要求按10%税率对其在埃塞俄比亚的企业所得股息征税,而非两国税收协定安排的5%税率。

针对部分企业碰到的涉税争议问题,中国税务部门积极谈签、用足用好国际税收协定,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消除双边重复征税、提供稳定明确的税收环境、妥善解决涉税争议。

比如,针对上述南方航空遇到的涉税争议问题,在经过一年四轮交涉磋商后,两国外交部和税务部门就双边税收协定中关于民航国际运输在境外享受免税待遇的有关问题达成共识,避免了对南方航空重复征税。

东莞市国税局在了解到华坚集团碰到的涉税争议问题后,立即协助它向埃塞财政部门递交申诉信。经多番沟通,最终埃塞俄比亚财政部回函承认中埃协定的有效性,华坚集团减免税款30万美元。

受此鼓舞,华坚集团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号召,于2015年4月在埃塞俄比亚埃塞奠基建设华坚国际轻工业园,总投资20亿美元,预计于2020年建设完成,将帮助当地解决就业3万人以上。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表示,通过用好税收协定,为企业明确了征税税率、东道国对利润征税门槛、母国抵免规定、跨境涉税争议解决方法。这无疑给纳税人大大提高了税收确定性,纳税人只需执行税收协定规定的内容,不必再担心东道国的税收政策什么时候变、怎么变。心里有数,前路光明,企业才有信心走下去。

截至2017年4月底,我国与116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双边税收合作机制,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安排和协议已达106个,其中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有54个,形成了世界上第三大协定网络,覆盖了中国主要对外投资目的地。

第一财经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2016年,仅税收协定利息条款就为我国金融机构减免境外税收278亿元,有力支持了“资金融通”,协定的双向互惠也为境外纳税人在我国减免税收2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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