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态

行业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行业新闻

个税修订和房产税立法已列入预备级论证

发布日期:2017-06-25 作者:每日经济

自2012年房产税扩大到居民住宅领域的试点在上海、重庆启动以来,争论一直不断。房产税何时会立法,成为业界和学界讨论的热点话题。
 
2017年6月24日,“第十一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国际高峰论坛(2017)暨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指数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员会副主任郝如玉在开幕式致辞中表示,依法治国、税收法定对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坚决维护包括企业在内的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决心。
 
谈到今年全国人大立法工作的进展,郝如玉介绍,继2016年《环境保护税法》出台,《烟叶税法》和《船舶吨税法》已经列入2017年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计划。此外,《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和《房地产税法》立法已经列入预备级论证、研究的阶段。
 
“相关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当中,但把国务院的条例上升到法律层面,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我相信,这几部法律的修订,对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郝如玉说到。
 
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大会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房地产税法的确列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但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法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会议现场了解到,虽然《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和《房地产税法》立法已经列入预备级论证、研究阶段,但相关立法工作不会在今年完成,可能要持续到明后年。

版权所有:辽宁政则会计师事务所 辽宁正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电话:0421-2839191 传真:0421-2892599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二段16号  邮编:122000
辽ICP备13009087 技术支持:铭科网络 辽公网安备 211302020002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