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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表示:社保费划转税务机关征收将为降低缴费创造条件

发布日期:2018-09-18 作者:新华社

最近,社保费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消息引发不少企业对成本上升的担忧。多位专家表示,最新部署实际给企业吃了“定心丸”,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在提高社保缴费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的同时,将为下一步适当降低社保费率创造条件。

作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在17日闭幕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8专题研讨会上说,原先的社保管理体制、社保费征管方式存在不公平、不可持续之处,合规交费的企业反而吃亏。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都会提高,如此才能有条件在统筹精算的基础上适当降费,并实现精算平衡。

破解我国养老难题,养老保险除了兼顾公平与效率,还需坚持精算平衡。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目前,全国有24个省区市由税务部门不同程度征收社保费。专家表示,从改革顶层设计看,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其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追求社保费收入的一时增长,而是通过改革,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降低征收成本,构建起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协作有力、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机制,实现社保资金长远的安全、均衡和可持续增长,从而为提高社会保险费统筹层次、为研究推进适时降低缴费比率奠定良好基础。

“以税务机关全责征收为基础,能够在提高征收率的同时,降低遵从成本和行政成本,保证资金安全,是兼具成本效益的改革方案。”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说。

近年来,我国社保费率正在阶段性降低。2015年以来,我国先后4次降低社保费率,总体社保费率从41%降到37.25%,减少企业成本约3150亿元。今年,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记者获悉,目前,各地税务部门正在细化实施方案,确保业务工作有效衔接、改革任务按期落地。同时,通过规范缴费管理,确保征收工作平稳有序,不搞突击式、运动式欠费清查。

针对企业成本之忧,专家也建议应进一步降低社保名义费率。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认为,当前社会保险尤其是养老保险,到了进一步降低费率的时机。“一方面要加强征管,一方面应下调社保费率。”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梁红在论坛上说,无论是应对挑战还是提高效率,都应加大给企业减负力度,重点要降低企业社保负担,包括加大划拨国有资本充实社保金力度。

对此,楼继伟透露,2017年11月,国务院发文明确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试点,统一划转企业国有股权的10%充实社保基金。今年3月起已有几家央企按要求进行了试点,他表示希望加快这一改革进度,不仅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还将有效增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从而有可能在精算基础上继续降低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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