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税务总局18日印发通知,继续优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简并办理流程和减少报送资料,切实方便纳税人办税。
国家税务总局介绍,今后要简化资料报送,优化大厅办税服务,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注销业务专门窗口,实行“套餐式”服务模式,强化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优化税务部门内部工作流程和岗责分配,对于注销业务实现联动、限时处理,解决企业注销难题。
此前,中国的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对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今后,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如果没有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可以不再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减少纳税人“多头跑”。
国家税务总局还推出了“承诺制”容缺办理机制。即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限时补齐的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税务注销事项办理进行优化,既要提高涉税事项办理效率,便利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又要规范税收征管,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让守法合规经营企业更好享受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