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QUICK NAVIGATION

政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政策法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 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31 作者: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优惠政策、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1日

版权所有:辽宁政则会计师事务所 辽宁正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电话:0421-2839191 传真:0421-2892599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二段16号  邮编:122000
辽ICP备13009087 技术支持:铭科网络 辽公网安备 211302020002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