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QUICK NAVIGATION

政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政策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关于延长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0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为保障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行业范围政策顺利实施,方便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决定将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7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7月8日

版权所有:辽宁政则会计师事务所 辽宁正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电话:0421-2839191 传真:0421-2892599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二段16号  邮编:122000
辽ICP备13009087 技术支持:铭科网络 辽公网安备 211302020002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