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QUICK NAVIGATION

政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政策法规

财会〔2022〕31号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作者:财 政 部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  政  部     

  2022年11月30日 

版权所有:辽宁政则会计师事务所 辽宁正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电话:0421-2839191 传真:0421-2892599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二段16号  邮编:122000
辽ICP备13009087 技术支持:铭科网络 辽公网安备 211302020002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