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QUICK NAVIGATION

政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政策法规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7号 关于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车型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25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8年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的产量或进口量进行了核查,对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予以撤销。现将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5月21日

版权所有:辽宁政则会计师事务所 辽宁正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电话:0421-2839191 传真:0421-2892599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二段16号  邮编:122000
辽ICP备13009087 技术支持:铭科网络 辽公网安备 21130202000266号